从162万到12.35亿反垄断“强台风”席卷汽车业

2014-08-22 15:40:00    作者:曹淼   来源:人民网-汽车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强台风;反垄断执法机构;宝泽;PDI;反垄断机构
[提要]12.35亿元的罚单,引发一场声势浩大的反垄断“强台风”,正在席卷整个汽车产业。捷豹路虎中国于7月25日对旗下3款车型的厂商指导价格进行了大幅调整,其中路虎揽胜加长版5.0L车型的指导价最高降幅达到了30万元。

  原标题:从162万到12.35亿 反垄断“强台风”席卷汽车业

    人民网北京8月22日电(曹淼)12.35亿元的罚单,引发一场声势浩大的反垄断“强台风”,正在席卷整个汽车产业。

  从第一张宝马162万元罚单,到昨日的12.35亿元最大罚单,国家发改委反垄断的重锤,迫使捷豹路虎首先降价,奥迪下调零部件价格……外资品牌如何用垄断行为攫取暴利?还有多少车企即将受到黑色惩罚?中国的车价和零整比何时可以达到可合理化?无论如何,毋庸置疑的一点是:汽车业反垄断的“台风”,必将加速中国汽车市场的洗牌。

  ■车企反垄断进行时

  8月20日,发改委发布了对12家日系零部件企业的处罚决定。对日本精工等12家企业共计处以罚金12.35亿元,成为我国反垄断历史上金额最高的罚单。目前,部分涉及上述零部件企业的车企已开始调整零部件销售价格,部分经销商已经按新价格销售。

  8月13日,湖北省物价局13日正式宣布对宝马PDI收费构成价格垄断处以罚款决定。鄂宝、中达江宝、汉德宝、宝泽四家宝马汽车经销4s店共被罚162.67万元,汽车反垄断首份罚单出炉。

  8月4日,国家发改委反垄断调查小组突击调查奔驰位于沪青平公路989号的上海办事处,约谈多名奔驰高管,该办事处内多台电脑也被强行检查。约谈和调查持续一天时间,在场每一位奔驰员工均被问话。

  ■ 车企回应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近期对汽车行业存在的垄断问题展开调查。为了回应发改委的反垄断调查,多家车企已做出官方回应。

  捷豹路虎中国于7月25日对旗下3款车型的厂商指导价格进行了大幅调整,其中路虎揽胜加长版5.0L车型的指导价最高降幅达到了30万元。

  一汽-大众奥迪也于7月26日宣布下调国产车型原装件价格。通过此次价格调整,奥迪的“零整比”将得以降低,奥迪A6L的“零整比”(车辆全部零配件的价格之和与整车售价的比值)从411%降至291%,用户在使用和维修中付出的费用将大幅降低。 

  克莱斯勒(中国)旗舰产品Jeep大切诺基SRT8价格下调6.5万元,大切诺基5.7L旗舰尊悦版价格下调4.5万元人民币。另外,大灯、外后视镜、起动机等在内的145种零配件的价格也将下调20%。

  ■大罚单如何开出

  国家发改委20日公布了对日本8家汽车零部件企业和4家轴承企业价格垄断行为的处罚决定。这起反垄断大案的调查是如何开展的?罚款金额又是如何确定的?据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反垄断调查二处副处长吴东美介绍,主要分为主动自首、展开调查、开出罚单三步。

  主动自首

  我国对上述12家企业集中开展反垄断调查始于今年4月,而日本的反垄断机构早在2010年和2011年就对这些企业进行了相关调查。其后,这些企业还向美国、欧盟等反垄断法实施较早、执法活跃、规定严格的反垄断机构自首。

  企业自首,是因为多数国家的反垄断法规定,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酌情减免对该经营者的处罚,中国的反垄断法也是如此规定。

  今年3月,发改委反垄断调查人员向日立中国宣传和解释我国反垄断法的有关规定。4月2日,日立主动向发改委自首,随后,不二越等企业纷纷自首。

  展开调查

  根据掌握的线索,发改委向相关企业发送调查询问问题清单和提供相关资料的清单,要求其回答问题,提供原始的工作笔记、会议记录、电子邮件等。同时,发改委将直接参与价格协商的人员和公司管理人员请到发改委进行询问。

  调查人员将调查内容进行反复核对,对不同调查对象提供的细节进行一一对应、相互印证。最终,在大量证据和事实面前,这些企业承认了垄断行为。

  开出罚单

  在日本、美国等国,直接参与上述价格协商行为的工作人员、企业高管要负刑事责任,但我国反垄断法没有规定刑事责任,只对垄断行为的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作出规定。因此,作为反垄断执法机关,发改委此次作出的是行政处罚。

  我国的反垄断法规定,反垄断执法机构确定具体罚款数额时,应当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的时间等因素。考虑到这两起案件违法时间持续10年以上,多次达成实施垄断协议,直接排除、限制竞争,对我国市场产生严重危害和影响,因此要从重处罚。同时,对符合反垄断法宽大条款规定的企业,依法免除或减轻了处罚。

  反垄断法规定,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这次处罚,被罚最高的企业达到8%。

  正式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前,发改委向企业发出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有3家企业提出了陈述申辩意见,发改委对符合法律要求的意见进行了采纳。

  对于罚款的接收,财政部专门设立了执法账户,境外企业将罚款汇至这一账户,直接上缴国库。

  ■国外车企反垄断被罚案例

  大众汽车被罚9000万欧元

  1998年1月底,欧盟依据其反垄断法中“由汽车生产厂家指定零售商、敲定零售价、划分和限制销售范围的做法属于非法”的规定,对大众汽车公司处以9000万欧元罚款,以处罚其“对欧洲统一大市场的破坏”。

  这是欧盟历史上对一家公司一次性处罚最高的罚款。原因是大众不许其意大利分销商把汽车卖给德国和奥地利消费者。而根据欧盟的规定,欧盟成员国的公民,可以随意在欧盟各地购买汽车。

  宝马通用为反垄断让步

  2002年,欧盟结束4S店销售服务模式,改变指定汽车代理商的销售方式。而宝马和通用长期以来都要求其汽车销售商和维修店只能独家经营自己的品牌汽车。2003年,欧洲宝马汽车经销商协会提出诉讼,指责宝马汽车公司干涉其销售方式。之前,通用汽车公司也遭到投诉。欧盟对宝马和通用开始反垄断调查。

  2006年,在欧盟委员会展开相应的调查后,这两家公司都作出了让步。一方面,两家公司都同意其代理汽车销售商和维修店在销售和维修自身品牌汽车的同时,可兼营其他品牌的汽车;另一方面,两家公司都同意使其维修网络更具开放性,只要符合条件的汽车维修商,均可加入其维修网络,获得相关的技术资料和零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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