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纪委通报8起违规购买配备使用公车典型问题

2016-07-01 09:27:00来源:齐鲁网作者:

  山东省纪委近日通报8起违规购买配备使用公车典型问题,分别是:

  省人大城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周燕明违规购买使用超标公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省人防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发跃违规配备使用超标公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原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宋瑞乾违规使用超标公车,违规决定下属行业协会大额资金使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原党委书记李建铁,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徐建明违规购买使用公车、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李建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徐建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淄博市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北郊镇党委书记卢永财违规使用超标公车、在公车专项整治活动中上报虚假信息,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降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

  烟台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违规借用、购买使用车辆,该所党委书记、所长韩世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平度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违规购买公车,时任主持工作的副大队长董云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齐河县畜牧兽医局党总支书记、局长王宗财违规借用服务监管对象车辆,同时存在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的日常监管,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公车,严禁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公车,严禁向企业、下属单位摊派款项购车,严禁接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的车辆,严禁将公车落户个人名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公车改革后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严肃问责追究,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

初审编辑:王涛

责任编辑:王洪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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