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路怒症 靠素质提升还是严刑重法?

2016-09-26 10:09:00来源:汽车之家作者:

  原标题:惩治路怒症 靠素质提升还是严刑重法?

  [导读]我们一直认为严苛的法律应当是道德形成的基础,只有在重罚违法的情况下,才能形成一种约束力。

  最近一两年,有关于路怒症的新闻真是屡见不鲜,从之前的成都男司机暴打女司机到后来的比亚迪撞翻路怒大众朗逸,再到最近广州路怒男司机别车被撞后,暴打后车司机被刑拘,自家的工厂也因为路怒男被刑拘而面临停产,对于路怒症或者是更多的交通犯罪行为,也引来了更多人的思考,对于这些行为的终结,究竟是要依靠严刑重罚还是依靠司机和交通参与者素质的提升也成为讨论的重点。

  从目前的中国汽车消费群体来看,整体素质也是分层次的,一方面我们看到很多高收入人群开着豪车打人,也见过一些社会底层的司机朋友们在城市内涝时表现出非常高的人文素质,总得来说,中国道路交通参与者的整体素质还是有非常大的提升空间,我们认识的很多朋友,平时性情温和,但只要一上车,脾气就会变得比较暴躁,前面车慢了骂街,后车按喇叭了也骂街。我们也总结了这些人的心理活动,这些朋友都是那些平日里工作生活多多少少有些失意的,在周围熟悉的环境中,很难发作,只要到了一个大家都不认识的环境中,很多负面情绪就会爆发出来,出现打人、撞车、别车等情况也就不足为奇了。

  那么从这个角度出发,你认为依靠司机的道德和素质提升会是一个解决之道吗?说白了,这些路怒症患者如果在平日里也是那种充满戾气的人,那么在开车时爆发我们也就就此带过,不做讨论,这是教养方面的东西了。对于那些平日里道貌岸然、性情温和的人们爆发路怒症,我们只能说这些人在熟人圈中的所谓素质都是装出来的,到了陌生的环境中,很多人性本身恶的一面也就展现出来了,对于这些人来说,等到道德或者素质提升到表里如一的地步,不知要有多少要受到这些路怒症患者的伤害。所以我们认为至少在目前,很多朋友和稀泥的所谓等待全民素质提升就是一句废话,全民素质不一,只要有100个人里面出一个路怒症患者,剩下的99个交通参与者都会在他的潜在威胁范围内,请问这对于整个社会来说公平吗?

  我们一直推崇类似新加坡那样的严刑峻法,我们认为这样至少会让一些企图挑战道德和法律底线的人付出沉重的代价,在新加坡,在地上吐一口痰被发现的话,会被处于鞭刑,皮开肉绽之后,对于这个人来说,之后再也不会有同样的行为,而对于其他有类似想法的人来说,几乎没有做出同样行为的冲动了!

  我想在中国似乎也需要这样的严刑峻法,尤其是对于那些一开上车,就瞬间变身绿巨人的司机来说,加大处罚的力度,增加这类司机或者参与者的违法违规成本,对于他们自身或者其他潜在受害者来说,都是一个相当有必要的,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中国对于交通违法的处理力度还是太轻了,可能很多朋友会说,目前我国对于酒驾的处理就非常严苛,罚款、12分全扣,吊销驾照,甚至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为什么交警同志还能天天抓住酒驾的司机,难道不是因为处罚力度太轻了吗?如果像新加坡那样,酒驾之后宽衣解带,一顿鞭刑,皮开肉绽!或者像土耳其那样将酒驾者流放到20公里之外,然后让他们赤脚步行回家,顶风酒驾这样的情况是不是会少很多,说白了就是得让这帮犯法的人感到疼,不管是钱疼还是肉疼。既然说到违法成本的问题,就不得说到我国目前对很多弱势违法的姑息态度,在当前法律情况下,我们正常驾驶撞到违法穿越道路的行人,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判罚违法行人全责的,驾驶员会承担一大部分责任,如果出现行人死亡的情况,那么驾驶人可能就要承担主责了,这也是为什么管理层三令五申禁止行人翻越护栏,依然有那么多人有恃无恐的穿越封闭道路,在德国,开车在高速或者封闭道路上撞死行人,驾驶人甚至是不用停车,也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因为这不是行人应该步行通过的地方,试问如果我们也这样严格的保护合法者的利益,让违法者付出最大到生命的成本,还会有那么多人明目张胆的开车胡来了。

  最后我们说一个比较广义的问题的问题,那就是法律和道德到底哪个是基础,我们一直认为严苛的法律应当是道德形成的基础,只有在重罚违法的情况下,才能形成一种约束力,慢慢也就形成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最后形成一种全民的行为习惯,也就是所谓的高素质了,这在交通活动中也同样适用,对于路怒症患者施以重罚,远远要比所谓的提升素质要来的实在和及时。

  (责编:涂钦瀚、窦明)

初审编辑:王涛

责任编辑:杨松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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