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差别化停车收费再征民意 各停车场须提供免费停车时间

2018-08-20 09:23:00 来源: 济南时报 作者:

  19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为充分利用价格杠杆缓解交通拥堵状况及停车难等问题,拟对我市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包括,济南市区拟划分为四类停车区域,分别为核心区和一、二、三类区。收费标准按照中心高于外围,路内高于路外、白天高于夜间的原则制定。目前,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正通过市发改委网站(http://jndpc.jinan.gov. cn)公开征求民意。

  出门停车难、停车堵是城市发展面临的难题,为进一步规范济南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停车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利用价格杠杆缓解交通拥堵状况及停车难等问题,济南市将对施行了近20年的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进行调整。据了解,济南市现行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主要是1999年制定的,收费标准为白天时间段2元/小时/辆,夜间为5元/次/辆。2013年,《济南市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颁布实施,进一步强化了济南市机动车停车收费行为。

  但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日益增多,现有的机动车停车泊位数量已经远远无法满足停车要求,从而导致交通拥堵状况越来越严重。因此,亟需通过价格杠杆作用控制车辆出行,缓解市区特别是核心区域严重拥堵的现状。根据调整后的收费政策,济南市市区拟划分为四类停车区域,分别为核心区和一、二、三类区。收费标准按照中心高于外围、路内高于路外、白天高于夜间的原则制定。

  此外,还拟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的机动车停车场(所)类别范围进行调整。市发改委还拟对计费方式进行调整,由以1小时为计费单位调整为半小时为计费单位,并明确各停车场(所)必须提供免费停车时间,促使机动车即停即走,提高车位利用率。针对市民反映比较集中的夜间停车收费、交通枢纽停车收费问题也一并进行调整、完善。新拟定的收费政策将大大改善目前停车收费投诉多、群众满意度低的状况,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从而大大缓解交通拥堵。

初审编辑:王涛

责任编辑:唐克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