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机场海关提醒:请勿携带、邮寄肉类产品出入境

2019-02-11 09:20:00 来源: 生活日报 作者: 生活日报

  出入境时,千万不要携带生肉、香肠、火腿、肉干、肉脯等肉类产品。今天,记者从济南机场海关获悉,自国家发布非洲猪瘟Ⅱ级疫情预警以来,济南机场海关筑起口岸查验、消毒和处理三道关口,努力防控非洲猪瘟疫情传播。

  2017年3月,俄罗斯远东地区伊尔库茨克州发生非洲猪瘟疫情;2018年8月,我国确诊首例非洲猪瘟疫情,迄今已有24个省份出现疫情。为了严防疫情传入,济南机场海关充分利用“人-机-犬”的查验手段,加强旅检现场X光机判图。对携带肉类产品出境的旅客进行劝阻,并宣讲国外相关政策;对来自俄罗斯等疫区的进境运输工具,由具备卫生、动植物检疫资质的人员实施100%登临检查;对来自疫区的旅客行李实施100%查验;对截获的猪肉制品等相关检疫物,依法封存销毁,严防猪肉产品非法入境。

  截至2019年1月31日,济南机场海关已查获来自非洲猪瘟疫区的猪肉及其产品63批次,119.31千克;监督实施往返非洲猪瘟疫区飞机消毒145架次;对所有查获的来自疫区的猪肉产品、进出境飞机上的餐余垃圾、泔水等一律严格进行密封、登记、标识、监督作无害化处理。

  据济南机场海关介绍,针对全球非洲猪瘟疫情传播,许多国家和地区也纷纷出台规定,加大携带肉类制品入境行为的处罚力度。在泰国,违者最高可判处20万泰铢罚款或2年监禁,或两者并罚;在日本,违者将处100万日元以下罚款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在中国台北,违者最高可处新台币1.5万元罚款。

  为此,济南机场海关提醒广大进出境旅客:切勿携带、邮寄肉类产品(如生肉、香肠、火腿、肉干、肉脯等等)出入境,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损失。

初审编辑:王涛

责任编辑:唐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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