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化妆镜变后视镜 交警称系违法行为

2017-03-02 10:33:00来源:广州日报作者:

  近日,丽江一辆黑色私家车亮瞎了不少网友的眼!车上的左后视镜是自制的——由一面家用化妆镜,用透明胶布和一根黑色橡皮筋固定……事情传开后,有人点赞司机机智,也有不少网友质疑,这样的后视镜不利于行车安全。

  发布该图片的市民姚先生告诉记者,这一幕是24日早上8点半他在丽江市区阿丹阁路口等红绿灯时看到的。“当时看到前面那辆车的左后视镜居然是自制的,还用的是蓝底塑料的老款化妆镜,觉得太拉风,太搞笑了……”

  “应该不违法,但不规范”、“这就像轮胎坏了一个,暂时换上备胎一样”、“司机的应急能力不错,如果是暂时的可以理解,不过还是得赶紧找修理厂处理。”网友对这面神奇的后视镜发表了不同看法。

  对此,丽江市交警支队城市大队民警表示,这属于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1条明确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如果我们发现类似的交通违法行为,按照相关规定可予以驾驶人罚款50元或警告的处罚,当然,安全出行才是最主要的。”

  某4S店工作人员小和也表示,司机通过汽车各后视镜,可观察车后方是否来车、超车等情况,“后视镜在安全驾驶中不容小视。”

初审编辑:王涛

责任编辑:王洪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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