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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已迟到七年 不应再拖延宜早执行

2011-10-14 09:06:41     作者: 张志勇    来源: 腾讯专稿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汽车三包,三包,汽车消费者
[提要] 汽车三包面对是个案,就是说汽车三包中的问题只是个别消费者的产品出现的问题,因为需要企业方面给予个体消费者特别的处理。汽车召回是面对的更大范围的产品问题,这个问题存在更多的产品层面,他们具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隐患,或者已经在某些消费者身上发生。

  9月国家质检总局出台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大多数意见认为这个三包规定来得及时,虽然在某些方面有所欠缺,但是宜早不宜晚,应该在征求意见后尽速定稿,尽速执行。

  不过,10月13日,中汽协发表了一个对应该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颇为不同,最大的不同就是,中汽协建议,该规定应该延缓执行。

  在中汽协看来,汽车三包面临诸多问题,比如举证难、鉴定难、索赔难等问题,特别是汽车三包有可能给汽车企业造成成本增加的危险。甚至中汽协还担心有些消费者会出现过度维权现象。

  该规定的出台确实让诸多汽车企业,特别是本土汽车企业面临着很大的压力,但是仅仅因为给企业造成压力,就能够忽视消费者的利益吗?

  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什么?发展壮大汽车企业不假,但是发展企业的最终目的又是什么呢?

  让消费者用上最安全、最舒适、最放心的汽车产品,是终极目标。而汽车三包的执行,无疑就是维护和保障这种终极目标实现的具体体现。

  我们首先需要问的是:汽车三包有没有必要?即使在中汽协看来,汽车三包有着非常的重要意义。中汽协认为:汽车产品实施“三包”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规范汽车生产厂商、经销商行为,提高汽车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推进汽车工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以及汽车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那么,既然有这样的重要意义,汽车三包的执行就越早越好,而不是再拖延,而最终又不了了之。

  今天的汽车三包规定,本来就是已经迟到了将近七年。如果我们今天再去等所有的条件完全具备,那么这个三包再延迟七年,也是有可能的。

  确实,汽车三包最大的困难在于第三方鉴定机构的缺失。如果没有第三方的鉴定机构,汽车三包中的包修、包换、包退的标准又是谁说了算呢?

  因此,尽快建立第三方机构,是目前的当务之急,这个理应是国家质检机构的职责范围之内。

  但是,我们是否一定要等到第三机构和相关标准完善之后再去执行对消费者利益保障的三包呢?

  我们看看目前的汽车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际情况。尽管没有第三方机构,汽车消费者与经销商、生产商的纠纷一直就没有断过,那么这些纠纷由谁来做主呢?

  难道因为缺乏第三方的机构,汽车消费者的权益保障就不去进行了吗?

  从这个意义上说,汽车三包和第三方鉴定机构应该不是因果关系,汽车三包要做,第三方鉴定机构同样需要尽快建立。两者并不矛盾。

  至于汽车三包中涉及到的相关问题的鉴定,就按照目前的实际操作办法进行。

  在许多维权的法律法规的制定中,都有过各种各样的担心,最大的就是担心消费者过度维权。

  不可否认,过度维权的现象存在,但是这毕竟在所有的汽车消费者中只占有一个小的比例,不能因为这些人的恶行,就否认更大多数消费者权益的被侵害事实的存在。

  法律法规是要维护更大多数的利益,而不是因为少数人的利益而忽视大多数。

  在汽车三包中,受到打击最大的无疑是生产企业,特别是本土汽车企业受到的压力最大。

  从表象上看,似乎企业和消费者在利益上是对立的。消费者一维权,企业的利益就受损。

  其实不然。企业的利益与消费者的利益是一致的。因为,一家企业的生命力的强弱在于消费者的接受度、认可度、忠诚度,如果没有消费者的认可与忠诚,哪有什么企业的发展壮大呢?

  因此,汽车三包可能暂时让一些汽车企业的日子不好过,但是这反而更能让汽车企业认识到自己产品的问题到底在哪里。

  同时,由于产品品质缺陷的机会成本越来越大,必然迫使企业实现企业的发展模式转型,从一味重视销量,到重视消费者。企业只有真正重视了消费者,才能获得真正的具有价值的品牌溢价。

  最后一个问题是,汽车三包看来与汽车召回有重复,在有些人看来,两者甚至在某些方面可以相互替代。

  尽管两者的作用一致,都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但是这两个法规所面对的问题是有很大不同的。

  汽车三包面对是个案,就是说汽车三包中的问题只是个别消费者的产品出现的问题,因为需要企业方面给予个体消费者特别的处理。

  但是,汽车召回是面对的更大范围的产品问题,这个问题存在更多的产品层面,他们具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隐患,或者已经在某些消费者身上发生。

  因此,有必要通过汽车厂商的全面或者规定范围的召回来进行统一的处理。

  另外,汽车三包是有期限限制的,超过了规定的期限,再大的问题,都不是汽车三包所能给予保障的。

  但是汽车召回没有具体的时间保障。只有意识到问题的所在,不管这款产品已经售出多长时间,只要这个问题有可能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就必须采取召回的措施。

  中汽协的出发点和宗旨是好的,不过,如果暂缓执行汽车三包的话,会不会再拖七八年,结果谁都不能预料。

  毕竟,第三方鉴定机构什么时候能够建立完善起来,是另一个不能说得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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