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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车牌记12分驾车吸烟扣2分 唐山下月执行

2012-06-27 10:59:13     作者: 吴艳丽    来源: 燕赵都市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驾车,车牌,吸烟
[提要] 昨日上午,唐山市文明办、交通安全委员会、公安局就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安交警在路面执法中,一旦发现驾驶人和旅客未佩戴安全带,将予以纠正和处罚。

  昨日上午,唐山市文明办、交通安全委员会、公安局就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公布自7月1日起,在市区重点整治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陋习,并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故意遮挡号牌或将记12分

  根据前期工作和广大群众的反映,交管部门将在下一步行动中重点整治3个方面的问题,包括突出的机动车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人交通违法和一些交通陋习。

  此次行动路面整治是一个主战场,交管部门将继续在国省道、高速公路整治“超员、超载、超速和疲劳驾驶”的“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在市区道路重点整治无牌无证、遮挡号牌、闯红灯、飙车和非法停车。

  无牌无证上路、故意遮挡号牌,将分别被罚款200元,记6分;闯红灯的,罚款100元,记3分;非法停车,将被罚款100元或拖移车辆;飙车情节恶劣的,根据《刑法修正案》处以拘役和罚金。对上述行为,交警实行“零容忍”,一律予以顶格处理和追究。还需要提醒的是,公安部正在对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进行修改,草案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其中,机动车故意遮挡号牌的,一次记12分;驾驶机动车闯红灯的,一次记6分。

  行人跨越护栏将被罚款20元

  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行人跨越护栏,是7月1日开始市区整治的重点,执勤交警将对违法者教育与处罚并重。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罚款5元;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罚款20元;非机动车和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罚款5元。

  驾车吸烟将被记2分

  驾驶人在禁鸣笛区域或路段鸣笛、不系安全带、向车外抛洒杂物、驾车吸烟,这些陋习不同程度地存在,看似事小,却是干扰秩序和容易酿成事故的隐患,也是影响我市形象的不文明行为。所以,这些行为是7月1日开始整治的另一项内容,交警将依法予以查处。机动车驾驶人在禁鸣笛区域或路段鸣笛的,将被罚款50元;向道路抛撒物品的,罚款50元;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记2分。驾车吸烟作为一种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交警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罚款100元、记2分。

  乘客也被要求系安全带

  此外,从现在起至12月,我省的高速公路客运全面推广使用安全带。运输企业要对现有在高速公路通行的客运车加装乘客座椅安全带,对新进入市场的客运车辆,必须全部安装座椅安全带,旅客未佩戴安全带的客运车禁止出站。公安交警在路面执法中,一旦发现驾驶人和旅客未佩戴安全带,将予以纠正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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