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28 11:22:00 作者:欧阳进权 来源:海峡都市报
本报记者 欧阳进权
核心提示 交通事故中,无责方的索赔难是个多年的老问题。令人欣喜的是,有关部门负责人本周二第一次表态,将完善车险“代位求偿权”(即无责方将对有责方的追偿权,转给自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标准和流程,为事故无责方的理赔提供方便。这项制度一旦实施,无责车主将可以先向自家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记者从福建保险界获悉,这是保险监管部门第一次针对无责车险提出“代位求偿权”。不过,也有人会提出这样疑问:这项措施真的能有效破解无责理赔难题?
市场怪象 无责方遭遇索赔难
看着已经泛黄的维修单证,在福州做生意的林先生不住地摇头。“400多元钱不多,但是特别窝火,凭什么出事后,有责方甩手不理就不了了之?”林先生告诉记者,他的车是在2008年被撞的,肇事车辆负全责,可肇事方先是承诺全部承担林先生的维修费用,接着称自己已投保,让林先生直接去找保险公司理赔,随后不见人 。影最后,林先生只好自行垫款修车,总共花费了460元。但是林先生始终联系不上对方车主。为了拿回维修款,讨个公道,他这几年来回奔波打的的费用就有300多元。
林先生遇到的情况并非个例,春节以来,本报新闻热线968111陆续接到了十多起此类投诉。
记者调查发现,按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保险公司需要拿到维修单证、核定损失之后才能支付赔款,车主如果是无责方,自己的保险公司不给理赔,只能向有责方的车主个人索赔(不能直接找其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如果对方车主赖着不赔,索赔方基本是投诉无门。
最新进展 部分保险下月执行
目前省内保险公司在车险领域几乎未履行代位求偿权,这造成了无责事故理赔难。只有在第三者逃逸的情况下,比如车在停放中被别的车辆碰撞,肇事车辆又已经逃逸,保险公司会按50%至80%的比例,赔偿被保险人车辆损失。福建保险界注意到,包括央视在内的国内媒体,最近接连抨击无责方难理赔的弊端,加上保监会公开力挺“代位求偿”,这项措施执行将是迟早的事情,下个月两会前后部分保险公司有望正式执行“代位求偿”措施。记者昨日获悉,福州已有中型保险公司有这方面的意向。
延伸阅读 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
记者还了解到,无责事故理赔陷入困局,主要是因为交警部门对小事故损害不再扣车或扣证,个人更没有扣压对方证件的权利,因此全责车主预先垫付的主动性就不高,多是能拖则拖。即便保险公司实行了代位求偿,车主也不能认为该措施能解决所有问题。如果对方车主买了车险,是两家保险公司之间的事,代位求偿更容易执行;如果对方车主没有购买保险,理赔难度将增大,毕竟保险公司也未必能从全责车主拿到赔款。
福州一家保险公司的负责人提醒说,启动代位追偿至少会增加保险公司的人力成本,而各家保险公司都希望增加客户的忠诚度,进而留住优质客户,今后保险公司实行代位追偿将是一种附加服务,因此对于车主而言,如果能与单位同事组团投保,将更受保险公司青睐,也就能享受更多保险附加服务。此外按保险理赔原则,有代位求偿制度后,维修费未必都能从保险公司得到赔偿,车主遇到无责事故,还需要向保险公司报案,并且当场核定理赔金额,这样才不会导致维修款超出理赔款太多。
□名词解释
代位求偿权:保险代位求偿权又称保险代位权,是指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依法应由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公司自支付保险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的限度内,相应地取得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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