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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量财经丨国家能源山东分公司、华电山东分公司均因“串通报价”等被罚55万

2026

/ 06/23
来源:

海报新闻

作者:

周凌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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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报新闻首席记者 周凌峰 报道

  6月15日,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国家能源集团山东电力有限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双双接到山东能源监管办开出的行政罚单,处罚金额均为55万元。

  记者注意到,两家公司的违法事实均为存在不正当竞争、串通报价等违规交易行为。

  天眼查显示,国家能源集团山东电力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注册资本59.96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封官斌,为国电电力(600795.SH)全资子公司。公司业务涵盖火力发电、热力供应以及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的开发与运营。

  截至6月23日,国电电力股价报4.81元/股,总市值857.89亿元。

  另一家被罚的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负责人为董凤亮。

  记者梳理发现,国家能源集团山东电力有限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并非首次领到监管罚单。2025年1月23日,两家公司因“不遵守电力市场运行规则”,被山东能源监管办分别开出罚单,处罚金额均为28万元。

  就在上述两家山东公司被罚前数日,另有贵州三家发电企业同样因违规交易被处罚。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显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三家企业各被罚款46万元,合计138万元。

  据《电力监管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显示:电力企业不遵守电力市场运行规则的,由监管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引人关注的是,今年4月末,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公示的行政处罚案例显示,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对15家发电企业合计处以690万元罚款。涉事企业包括中国华电、中国大唐、中国华能、国家电投、国家能源集团、陕煤等多家头部发电集团的下属单位,均因“不遵守电力市场运行规则”被处以46万元罚款,每家罚额相同。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马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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