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法10月1日实施 消协回应热点
2013-09-29 14:09:00 作者:曹淼、王溪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要评论
[提要]关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将会在10月1日正式实施。对此9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汽车三包法规和《旅游法》此前的争议做出解释,其中包括汽车三包法倾向商家的质疑和旅游消费者维权问题。
关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将会在10月1日正式实施。对此9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汽车三包法规和《旅游法》此前的争议做出解释,其中包括汽车三包法倾向商家的质疑和旅游消费者维权问题。
中消协:问题车“能修不退”的目的是为了避免资源浪费
自2012年底公布汽车三包法规以来,对于法规中的细则各界评论褒贬不一,甚至有质疑汽车三包法规倾向厂商的说法。中消协投诉部主任邱建国对汽车三包法规解释道:汽车三包规定对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是明确的,对涉及修理、更换、退货的,可由经营者与消费者依照三包规定协商解决。对涉及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修理目的是为了减少各方损失、避免各种浪费、节约公共资源的最有效的途径。对于符合更换、退货条件的,例如对汽车行驶造成安全隐患等重大问题,经营者则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邱建国还提到,在国家正式实施汽车三包规定前,一些汽车企业已先行实施相关规定,甚至以更高的标准实施,我们对于这种自觉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社会责任的行为表示欢迎。
邱建国还指出,汽车三包开始实施并不意味着已经高标准提供三包服务的厂商将原来标准降回到汽车三包法规定的级别,汽车三包法规只是一个底线,也是一个起步线,希望相关汽车企业切实履行三包责任,认真做好备案手续,实实在在的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安全、可靠的服务,主动承担消费维权社会责任,自觉维护和谐有序的市场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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