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解惑三包五疑虑
2013-08-20 16:34:00 作者:和玲 来源:北京晨报 我要评论
[提要]不到50天之后,即10月1日,《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将正式实施。国家质检总局表示,如果双方协商无果,消费者可以选择向各级消费者保护组织投诉或向质检、工商等行政部门申诉的形式反映问题,通过消费者组织或行政部门的调解来解决争议。
原标题:质检总局解惑三包五疑虑
不到50天之后,即10月1日,《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将正式实施。对即将正式实施的汽车三包,消费者充满期待,但更多是对诸多实施细则充满疑虑。为此,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召开“汽车三包规定工作进展新闻通气会”,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答疑解惑。
疑虑一:
博弈十年之久,
这次能准时到位吗?
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司产品处处长巫小波介绍称:“汽车三包管理信息系统将于8月底全面投入使用。汽车三包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库将于9月中旬完成建库工作。从8月下旬开始,汽车三包相关信息正式进行备案和公开。”
疑虑二:
会导致车价上扬
及部分经销商倒闭?
汽车三包责任体不明确,经销商这种“弱势”群体很可能就被推到一线,然而其技术能力以及综合实力远不能与厂家相比,这也让经销商担心,一旦三包实施,经销商成本将会大幅提升,这将会导致一批经销商倒闭。
对此,国家质检总局方面表示,三包规定及相关文件的制定和出台目的,主要是为创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汽车产业健康发展,推动企业提高汽车产品的质量和产品售后服务的水平,同时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是单纯维护某些经济群体的单方利益。产品的市场问题归根结底是由产品定位、质量以及售后服务等诸多因素来决定,而不取决于汽车三包规定的实施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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