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协发布2019年度消费者投诉典型案例

2020-03-14 17:41:03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全省消协组织受理投诉十大热点

  2019年,全省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2107件,解决11865件,投诉解决率9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交通工具类:884件其中汽车及零部件投诉302件预付式消费:3975件涉案金额4660万元
  家用电子电器类:1019件其中涉及质量475件,涉及售后服务228件
  电商直通车:113件
  生活、社会服务类:2070件其中餐饮服务投诉130件,美容美发服务投诉116件
  教育培训服务类:84件
  手机及维修服务:153件
  装修建材类:114件
  食品类:659件其中食品267件,保健食品47件
  服装鞋帽类:956件其中质量问题投诉456件,售后服务投诉159件

案例1:等待家具交货却被告知签了“假合同”

  2019年1月28日,济南消费者冯女士在济南某木业公司订购门和家具。当日签订购货合同,交定金3万元,约定尾款货到付清。但到交货日期,木业公司却迟迟不交货,并称合同是业务员私刻公章所签,所收款项并未上交公司。此合同不能履行,如需交货要重新交钱。
  接到投诉后,省消协多次与公司法定代表人沟通调解,告知其应承担的责任。2019年6月12日,双方达成协议:木业公司与消费者冯女士重新签订合同,冯女士以前所交3万元定金有效,并承诺按新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完成定制和安装任务。

案例2:交了高额预付卡想退费“犯了难”

  2019年10月21日,市民郝女士向济南市消协投诉反映,10月16日在某美颜美体店办理年卡,总共花费9900元。因不想使用,要求给予退卡,但该店不予办理。
  接诉后,消协工作人员联系被诉方历城区某美颜美体店反映郝女士的投诉内容及诉求。经多次调解落实,该店最终与郝女士协商达成一致协议,美容店扣除郝女士已使用费用后为其退款6000元,双方签订免责协议。

案例3:培训机构擅停课家长集体“讨说法”

  2019年6月,消费者李先生和郭女士分别向平度市消保委反映,其为孩子办理的8140元智力开发课程未结业,经营者即关门停业,剩余课程未妥善处理。消费者庞女士同样反映,其为孩子办理的5400元智力开发课程未结业,经营者要求转课。
  平度市消保委调查发现,该培训机构因经营方向调整不再经营,停业前对大部分未结业课程作了处理,主要是折算剩余课程,介绍到其他培训机构学习等,上述三位家长因不满转课方式而投诉。调解中,消保委工作人员明确告知经营者,双方已形成合同关系,其擅自关门停业违反了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经多次调解双方达成和解。

案例4:果树喷农药后枯死损失数万“谁之过”

  2019年5月,临沂市兰陵县车辋镇村民赵先生投诉称,他在某个体经营户购买8瓶农药,并全部喷洒到数亩桃树上,数日后发现出现果实掉落及枝叶枯萎现象,造成经济损失5万余元。但经营户始终拒绝赔付,并称该农药标识注明仅限西瓜使用。
  通过调查确认,赵先生购买农药情况属实。经销商邀请第三方鉴定机构对该批次农药进行鉴定,显示农药合格,坚持不予赔偿。兰陵县消费者协会车辋镇分会工作人员指出,经营者未对赵先生提出的用药咨询作出详细解释和说明使用方法就将农药售出,应对损失承担责任,并提供相关法律条文。最后双方达成一致,该个体经营户为赵先生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

案例5:女子掉入美容陷阱三次就花了四万多元

  2019年3月,滕州市某品牌美容店以参与问卷调查可获赠护理卡为引,诱导石女士购买面部护理年卡,首次消费2000元;4月,以入选某品牌形象代言人为由,交纳3000元“诚意金”;6月,又被推荐购买38880元的“蜜桃唇眉”护理项目,可以“兜财”“改运”。三次消费总计达43880元。
  滕州市消协认为,美容院采用诱导、误导等方式诱使消费者冲动消费,理应承担责任。经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该美容院退还石女士美容费用共计32500元。

案例6:装修工期一拖再拖装修公司还不补偿

  2019年7月5日,王先生向菏泽市消费者协会反映,其2018年8月与菏泽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没有按照约定履行,原约定2018年11月7日应该完工的工期一拖再拖,直到2019年5月29日才基本完工,实际超期202天,严重影响了他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在此期间,消费者多次催促该公司及时安排人员抓紧施工,该公司两任负责人分别与消费者达成协议,签署了补偿承诺书,但是公司始终不予履行。
  菏泽市消协经核实,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公司现任负责人王某表示由于公司面临倒闭,无实际赔付能力,愿意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由个人先行承担赔付。经消协多次协调,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装修公司共赔付消费者现金16260元,双方和解。

案例7:开发商和建筑商债务纠纷房产证办理受阻

  济宁市某住宅小区15号楼业主入住新房已久,却迟迟无法办理房产证相关手续。业主与开发商多次沟通无果,无奈之下,2018年11月,全体业主向济宁市消费者协会申请维权。
  消协调查后发现,因开发商与建筑商之间存在债务纠纷,无法进行房屋质检验收,不能出具质检报告,进而导致业主房产证办理受阻。通过消协工作人员的协调与劝说,开发商与建筑商承诺以消费者利益为重,积极做好房屋竣工验收工作,尽快解决业主房产证办理事宜。2019年元旦,全体业主的房产证顺利办理。

案例8:火腿里有带毛猪皮消费者获十倍赔偿

  2019年1月12日,临沂市兰山区消费者黄女士在某肉制品专卖店购买一箱某品牌火腿,价值308元。黄女士在1月18日做午饭时,有一根火腿用刀切不动,只好用手掰开,这才发现里面有一块类似猪蹄壳的猪皮,上面全是猪毛,当即保持原样并用包装袋包好放置在冰箱内,随后找到该专卖店负责人要求解决此事,但因赔偿数额分歧太大,未达成一致意见。黄女士于1月21日投诉到兰山区消费者协会。
  经调查,双方对这一客观事实都基本认可,遂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该专卖店同意黄女士退回剩余火腿(按整箱退款308元),并赔偿3080元。

案例9:8000元配的眼镜刚用俩月镜片就断裂

  2019年3月,济南市消费者修女士到省消费者协会投诉,反映其14岁儿子于2018年9月初在济南市某配镜中心购买角膜塑形镜一副,花费8000元。11月初在清洗镜片过程中,左眼镜片从中间断裂成两半。经与厂家联系同意更换损坏的镜片后,右镜片又发生了同样的断裂。修女士再次找到配镜中心交涉,要求换镜,但配镜中心以消费者使用不当为由,迟迟不予更换,修女士投诉到省消协。
  经过消协多次调解,配镜中心同意给修女士办理退货,并全额退还8000元费用。

初审编辑:王涛

责任编辑: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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