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10 11:09:25 我要评论
史云峰 来源: 华商晨报为了让自己的车在出意外时能多得赔偿,李某在三家保险公司分别为自己的车买了一份保险。
然而,当车辆出现意外事故后,李某只得到了一份赔偿。
近日,记者从凤城市人民法院获悉,法庭审理认为,三家保险公司应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赔偿的金额不能超过损失的总额。
2010年2月24日,李某驾驶着一台小型普通客车在路上行驶,当车行至大梨树景区路段时,因操作失控致使车辆与路旁的树相撞,造成车辆损坏。此事经凤城市交通警察大队事故认定,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2010年3月17日,经凤城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李某的车辆损失为72642元,鉴定费2904.96元。为了挽回自己的车辆损失,李某将三家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请求判令三家保险公司赔偿自己的损失。
凤城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与三家保险公司之间签订的保险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为有效,李某作为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享有保险利益。李某按照约定交付了保险费,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因李某车辆是在保险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所以三被告应当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赔偿的金额不能超过损失的总额。
法庭最终判决,三保险公司分别赔偿李某29056.80元、22519.02元、21066.18元。
投三份险为啥只能赔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人。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可以就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请求各保险人按比例返还保险费。
审理此案的法官告诉记者,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李某虽然在三家保险公司分别投了保险,但只能获得一份赔偿。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