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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规划落实须政府率先垂范

2012-07-10 10:36:31     作者: 张志勇    来源: 腾讯专稿  我要评论

关键词: 2009年,商业模式,汽车产业发展调整和振兴规划
[提要] 7月9日,众望所归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正式公布,虽然4月18日国务院批准通过该规划时,基本的目标已经为公众所知晓,但是规划的落实才是所有问题中的关键。对此,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有如下的规定:发挥政府采购的导向作用,逐步扩大公共机构采购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规模。

  7月9日,众望所归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正式公布,虽然4月18日国务院批准通过该规划时,基本的目标已经为公众所知晓,但是规划的落实才是所有问题中的关键。

  2009年,国家为了救助汽车产业,推出了《汽车产业发展调整和振兴规划》,并明确规定了到2011年新能源汽车50万辆的目标要求。但是到2011年,众所周知的一个事实是:当年中国汽车产业的新能源汽车产销规模只有区区8000多辆,还不到目标规定的2%。

  这次的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仍然制定了一个宏伟的目标要求:到2015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力争达到50万辆;到2020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能力达200万辆、累计产销量超过500万辆,燃料电池汽车、车用氢能源产业与国际同步发展。

  2015年累计50万辆的目标看似与2009年的新能源汽车目标相比要小了许多,但是按照目前一年只有1万辆左右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增量,50万辆仍然是一个可望不可及的目标。而要到2020年,累计实现500万辆的目标更是巨大。

  不过,2009年的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目标没有实现,新能源汽车规划的设定的新目标也不能实现吗?显然,不存在这样的逻辑。关键是需要制定更加适合的商业模式。

  一说到商业模式,许多人首先想到的是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如何如何,然而商业模式最核心的应该是消费者。只要撬动了消费者的需求,才能实现产业的振兴。

  问题是如何撬动消费者的需求?

  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对于撬动消费者的需求有具体的原则规定。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明确规定,对于企业,中央财政将安排资金给予适当支持;对于消费者,将给予财政补贴;对于充电设施,将安排资金重点发展。

  不过,上述的财政支持并不是这次规划的亮点,因为,这些财政的支持措施已经在2009年的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以不同形式存在。从市场目标完成的情况看,这些措施并没有取得理想的市场效果。

  为什么?因为消费者,特别是私人消费者最关心的不是价格,而是安全和售后。没有安全的技术保障,没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措施,消费者即使免费获得新能源汽车,又能够放心大胆的使用吗?

  因此,要想在前期突破新能源汽车市场,必须有另外的商业模式。

  这种商业模式就是要进行集团化的采购入手,特别是要求政府采购先行。

  对此,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有如下的规定:发挥政府采购的导向作用,逐步扩大公共机构采购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规模。

  但是,这种原则性的规定,如何能督促政府机构以及其它公共机构真的采购新能源汽车呢?以往的教训是,中央号召政府采购自主品牌的用车,又有多少政府机关落实这样的号召了呢?因此,可以预见的是,如果没有相应的措施,政府在自主品牌采购方面的不积极,同样会在新能源汽车采购这个问题上表露无遗。

  每一政府机构都会从消费者的角度而不是从产业发展的角度去关注这个问题。从产业的角度看,政府以及更广范围的机构采购新能源汽车是必要的。因为政府采购会具有一定的规模,从而让充电设施建设与售后服务变得更有必要,也更有效率。随着更多政府机构的介入,新能源汽车采购规模就会不断扩大,新能源汽车采购数量的增多,就会让充电设施随着政府采购成网络化布局,同时售后服务网点也逐渐健全。在政府采购市场达到一定规模后,由于充电设施的健全,就会带动更多的私人消费者进入这个市场,同时,随着市场的扩大,电动车技术不断成熟和发展,一个新能源汽车的发展目标从而得到实现。

  但是,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每一个政府机构会反问:购买新能源汽车有没有合理性。既然私人消费者遭遇到技术障碍,难道政府采购过来的新能源汽车就没有技术问题了吗?

  因此,政府采购的实施,必须依靠行政命令的方式去进行,或者通过硬性的行政安排要求政府机构必须将采购新能源汽车作为采购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新能源汽车采购与财政拨款紧密联系起来。

  也唯有此,才能撬开政府采购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突破口,也才能最终带动整个新能源汽车市场的随后跟进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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