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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8万多辆小汽车逾期未年检

2012-07-20 10:35:26     作者: 王培培    来源: 南方都市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道路交通安全法,车辆年检,车主
[提要] 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统计,今年上半年东莞新注册登记汽车76758辆,目前全市汽车拥有量112.7万多辆。(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一次;
        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统计,今年上半年东莞新注册登记汽车76758辆,目前全市汽车拥有量112.7万多辆。交警称,很多新车主买车后不晓得车辆年检规定错过年检时间,今年以来不年检车辆事故已致16人死亡,而保险公司根据规定会拒赔这些事故中的第三者商业险。

  新车数量激增很多车主不知年检

  车管所民警介绍,今年上半年东莞新车入户数量比较平均,其中1月份为11684辆,2月份为10815辆,3月份为14111辆,4月份为11795辆,5月份为14584辆,6月份13769辆。没有出现往年常出现的春节前一个月新车数量激增的情况。

  不过交警称,许多市民在初次购买车辆后,由于不知晓车辆年检的相关规定,车辆到期没有按时检验“目前全市有8万多部小型客车过期还没有参加检验。”交警表示,不按期年审年检车辆,会导致车辆安全性能(方向、制动、灯光、雨刮器等)达不到技术要求,是潜在的交通安全隐患,有时甚至引发重特大、恶性交通事故。据统计,今年以来东莞发生涉及未检验车辆事故34宗,造成16人死亡,36人受伤。

  逾期不年检保险公司不赔付

  另外,逾期不年检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将根据有关条例拒赔第三者商业保险。而重大、恶性交通事故涉及民事赔偿往往数额巨大,都要靠第三者商业保险来解决。保险公司拒赔,对受害者和肇事者都可能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交警部门还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逾期不年检上路车辆,一旦发现将给予驾驶人200元罚款并记3分的处罚,还要暂扣车辆。因此交警提醒车辆年检有效期将至的车主,尽快给车辆年检。

  链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6条,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期限做了如下规定: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一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一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一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它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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